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③牢固树立大食物观 夯实农业强国建设基础******
作者:孙致陆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要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这是恰逢其时、意义深远、安澜大局的谋划。大食物观,反映了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的现实,为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开辟了新的战略路径。
从“粮食”到“食物”再到“大食物观”的转变,既立足于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也是与时俱进的理念创新。一方面,树立大食物观,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向森林要食物,向草原要食物,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构建可持续、多元化的食物供给体系,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树立大食物观,要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掌握人民群众食物消费结构变化趋势,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稳定安全供给,让食物品类更加丰富、结构更加优化、品质更有保障,牢牢守住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幸福”。
我国有14多亿人口,每天要消耗70万吨粮食、10万吨食用油、192万吨蔬菜和23万吨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是“国之大者”。2022年我国粮食总产量为13730.6亿斤,已连续8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续写了用世界9%的耕地和6%的淡水养活世界近20%人口的奇迹。但也应该看到,在内部,今后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继续稳产增产面临的资源、环境、科技等方面的约束会越来越大,并且近年来,较高的生产成本、较高的食物损失与浪费率、不合理的居民饮食结构等因素导致我国粮食和部分重要农产品进口量呈持续增长态势;在外部,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汇之际,国际经贸摩擦频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重构、地缘政治冲突与阵营对抗加剧和新冠疫情持续,导致全球农产品市场面临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极大地增加了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外部风险和压力,对我国食物供需平衡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严峻形势,如何稳定安全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健康化、个性化的食物消费需求?这需要在生产端、消费端、流通端和贸易端同时发力,推动大食物观落地、落实、落细、落好,夯实农业强国建设基础。
在生产端,要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菜则菜,依靠科技和改革的双轮驱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持续增强“多元、营养、健康”食物的国内供给能力。
在消费端,要加强膳食营养与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强化全社会“大食物观”共识,培养居民尽快形成科学健康、杜绝浪费的良好饮食习惯,优化膳食结构,平衡膳食营养摄入,推动居民饮食结构尽快由“吃得饱”“吃得好”向“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转型。
在流通端,要以“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为理念,以建设农产品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大流通体系为抓手,从顺应生产端和消费端的供需结构变化出发,全面发力打通食物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确保多元化食物产得了、运得出、供得上、供得优。
在贸易端,要依靠制度型开放推进更高水平的农业对外开放,消除和防范国内国际农产品市场双循环面临的障碍和风险,推动“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高质量发展,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全球供应链的韧性,加快构建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食物稳定安全供给大格局。
“食为政首,粮安天下”。牢固树立大食物观,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安全底线和重要物质基础,必须立足现实国情,做好顶层设计,加强资源要素有效配置,以推动尽快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的宏伟目标。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项目编号:71961147001)的阶段性成果)
用公益诉讼筑牢网售处方药安全堤坝******
时本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有发生。药品安全非同儿戏,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1月9日《检察日报》)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这些网售处方药乱象存在已久。即使《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络售药迎来强监管时代,但是问题也并未因此而得到根治,一些网上药店仍然存在“走过场式开方”等现象。
网售处方药乱象治理与监督的主体缺失、监督的积极性有时不算太高有关。处方药网售越便捷,销售成本就越低,销量也越大,线上药店和线上医生获取的利益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机会,处方药随意网售的口子就可能会越开越大。一些消费者只图省事,把药品当成普通电商产品,看不到药品误服和滥用的风险,甚至认为网售处方药不应该管得太严。正因如此,网售处方药的供需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他们都不愿意主动监督网售处方药乱象。
药监部门是网售处方药的法定监督主体,在治理网售处方药乱象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诸多网售处方药案件的查处,均是药监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结果。但也要看到,假如极少数药监部门慢作为或者不作为,网售处方药也会潜滋暗长,用药安全也就面临危机。关键是,互联网具有跨区域等特点,一地失守又将影响全局,一旦网售处方药乱象的危害波及全网,那么远在千里之外的消费者也会成为受害者。
倘若监管部门履职好坏全凭自觉,网售处方药乱象就不容易得到遏制。履职情况需要得到监督,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当检察机关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一些乱象后,可以通过向药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药监部门认真履职。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可作为整个消费群体的诉讼代理人,对于违法销售处方药的平台和个人展开诉讼。这类公益诉讼让维权和监督主体都更加明确,是治理网售处方药乱象不可多得的好方式,理应得到广泛推广。最高检推介这些典型案例,也是希望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
网售处方药方便了民众求医问药,也使互联网医疗从此告别“有医无药”的困境。但与非处方药相比,处方药既有更强的治疗作用,也有更强的毒副作用。以前处方药在实体药店就存在随意销售等乱象,若想阻止这类乱象向线上蔓延,就得加大网售处方药乱象的治理力度,让包括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在内的监督手段更丰富、更管用,方能让民众安心享有处方药网售带来的巨大便捷与实惠。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