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甲骨数量最多 清华大学发布《甲骨文摹本大系》******
光明日报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邓晖)十年磨一剑,一部甲骨文资料整理的集大成之作面世。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日前发布了《甲骨文摹本大系》(以下简称《大系》)新书。该书收录有字甲骨70659片,是目前收录甲骨数量最多的大型甲骨著录书,将为研究者更深入地做好卜辞分类与分期研究、文字考释工作与甲骨学商史研究带来极大便利。
《大系》是第一部以摹本形式按照新的理论和方法综合整理研究甲骨文资料的集大成之作,把原本“庞杂无序”的已刊布的7万多片有字甲骨整理成井井有条的科学资料。全书共43册,由“图版”“释文”和“索引”三部分组成,正八开刊印。据悉,2012年至2022年,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黄天树教授率领其甲骨团队编纂《大系》,通过选择良拓、剔除伪片、删除重片、缀合残片、分类断代、制作摹本、撰写释文、编制索引等工作,历时十年,终于告竣。
与《甲骨文合集》等著录书相比,《大系》全书采用“两系”新说代替“五期”旧说,编排7万多片甲骨材料,开创了甲骨著录书编纂的新范式。
“董作宾创立五期说,凿破鸿蒙,意义深远。但是,其弊病是把甲骨字体分类和王世的推定混在一起了。今天,甲骨学者认识到,卜辞的字体分类与断代是两个不同的步骤,我们应先根据字体等特征分卜辞为若干类,然后分别判定各类所属时代。这是甲骨断代理论和研究方法上的重大突破。”黄天树介绍。
《大系》还精心为每版甲骨制作了摹本。甲骨作为珍贵的文物,学者很难接触到实物,因而研究甲骨文,主要依据甲骨著录书公布的拓本、照片和摹本。这三种图版各有优劣,可以取长补短。高质量的甲骨摹本,可以立体显示各种甲骨信息,为甲骨初学者提供参考。
此外,《大系》还给每一版有字甲骨标注了字体类别。黄天树介绍,殷墟甲骨文是最早的古汉语资料。但是,甲骨文要作为语料来运用的先决条件,便是要确定其时代。否则,10多万片甲骨依然是一堆“断烂朝报”,缺少科学价值。“字体类别的确定,意味着这版甲骨的时代已经得到推定,大大增加了作为史料的研究价值。”
20多年来,甲骨缀合成果层出不穷,新拼缀出来的甲骨缀合多达3000多组。其中有些甲骨缀合极为重要,复原出前所未见的新材料,极大地丰富了学界对殷商社会的认识。然而,团队成员发现,这些甲骨缀合成果分散在各种甲骨缀合专书、刊物和学术网站上,应用起来不太方便。
“《大系》收录2020年12月之前的所有缀合成果,省去学者翻检之苦。我们还撰写释文,编制索引。读者如果要查看相应甲骨拓本,通过《大系》索引可以检索到,十分便捷。”黄天树介绍。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0日 11版)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