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新春走基层)四川青神:萤星漫舞 点亮乡村“夜经济”******孩子们通过VR沉浸式感受萤火虫在身边飞舞。 刘忠俊 摄标本室里陈列的十余种萤火虫标本吸引游客。 刘忠俊 摄游客在梦幻声光电沉浸式体验区拍照留念。 刘忠俊 摄竹里萤光艺术馆声光电沉浸式体验区吸引孩子们。 刘忠俊 摄萤火虫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况旱情正在观察萤火虫幼虫生长情况。 刘忠俊 摄游客走进竹里萤光艺术馆梦幻声光电沉浸式体验区,感受“萤星漫舞”。 刘忠俊 摄青神田野竹林下的“萤星漫舞”。(资料图) 施攀 摄
“月黑见渔灯,孤光一点萤。微微风簇浪,散作满河星。”1月30日,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全国第一个集科学研究、自然科普、科技互动以及四季赏萤为一体的竹里萤光艺术馆里,不少游客和孩子们正在观赏“萤星漫舞”。
展陈面积4800平方米的青神竹里萤光艺术馆,分为科普展陈区、梦幻声光电沉浸式体验区、四季赏萤区和萤火虫繁殖区。眉山青神县的萤火虫主要分布在高台镇、白果乡、罗波乡等地,每年前来赏萤的人络绎不绝。
近年来,四川青神县大力推动萤火虫资源保护性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让有“环境指示灯”之称的小精灵点亮了青神乡村“夜经济”,为推动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