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雨雪稀少气温回升 南方阴雨持续升温乏力******
中国天气网讯 未来三天(2月4日至6日),我国延续北晴南雨的天气格局,中东部气温以回升为主,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中南部、黄淮地区最高气温将升至10℃以上,但南方多地受频繁阴雨影响,气温回升乏力。
南方正经历今年以来最长连阴雨过程 局地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多1倍以上
昨天,南方降雨发展增多,福建西北部、江西中部、湖南中部、云南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中到大雨,局地暴雨。
未来三天,北方大部雨雪稀少,南方仍维持多阴雨的天气格局,广东、广西、湖南、江西等部分地区雨势较强。中央气象台预计,今天,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中西部、新疆北部和沿天山地区、西藏北部和东南部、川西高原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江南南部、华南中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局地有暴雨。
明天,黑龙江东北部、吉林东部、新疆北部和南疆盆地西部山区、西藏东南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黄淮南部、江淮大部、江汉大部、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华南、台湾岛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其中,江西中南部、福建东南部和西北部、广西东部、广东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雨。
后天,内蒙古中部、吉林东部、新疆北部和南疆盆地西部山区、西藏南部和东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西藏东南部、西南地区东部、江淮、江汉大部、江南、华南大部、台湾岛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其中,湖南南部、广西东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雨。
目前,南方地区正在经历今年以来时间最长的一轮连阴雨天气过程,未来十天,江汉、江淮、江南、华南及贵州、西藏东南部等大部地区累计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4~7成,局地甚至偏多1倍以上;贵州、广西、湖南、江西中部、浙江西南部、福建北部等地雨水几乎“天天见”,当地公众需关注连阴雨天气对交通出行、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
回暖!华北黄淮等地最高气温将超10℃ 南方多地昼夜温差缩小
受冷空气南下影响,昨天,南方大部气温继续下降,江南不少地方最高气温降至个位数,湿冷感明显,而长江以北地区已经开启升温步伐。
今天开始,中东部气温以回升为主,预计本周末至下周初,最高气温10℃线将北抬至河北中部至北京一带,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中南部、黄淮地区最高气温将超过10℃。不过6日后还将有冷空气活动,届时北方各地气温会再有波动。
在南方,各地气温今起虽陆续回升,但在雨水的“打压”下,气温回升乏力,昼夜温差明显缩小,像是长沙,今天最高气温5℃、最低气温3℃,全天气温低迷,湿冷持续,当地居民需注意保暖。(中国天气网)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