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金林受审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合肥1月12日电(陈多润卢佳银)12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金林涉嫌受贿一案,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程金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程金林利用担任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郊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借贷、职务晋升、税收返还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6.7595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程金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文旅部:加强网络演出节目评论、弹幕实时监控******
中新网1月18日电 文旅部网站在近日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用户产生内容的实时监控。采用直播方式提供网络演出剧(节)目的,应当采取延时直播方式播出,并安排专人对网络演出剧(节)目进行实时监管,发现内容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阻断并及时处置。
图片来源:文旅部网站截图据介绍,网络演出剧(节)目,是指将演出剧(节)目通过互联网(含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演出剧(节)目包括但不限于音乐会、演唱会、音乐节、舞台戏剧(含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等)、曲艺、杂技、脱口秀等演出活动。
《通知》中强调,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配备适应内容审核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负责网络演出剧(节)目的内容管理,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用户产生内容的实时监控。采用直播方式提供网络演出剧(节)目的,应当采取延时直播方式播出,并安排专人对网络演出剧(节)目进行实时监管,发现内容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阻断并及时处置。
鼓励和支持网络演出剧(节)目平台经营单位提供内容优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演出剧(节)目。鼓励和支持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为公众提供演出剧(节)目,推动演出新业态发展。(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